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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12年09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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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哥的期盼

——西安出租车行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调查之三

从今年3月起,交通运输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等部门联合开展为期两年的“出租汽车行业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要求全国各地要逐步推行出租汽车企业员工制经营模式,普遍开展以车辆承包费用(即“份子钱”)、社会保险、劳动收入、休息休假等为主要内容的工资集体协商,让出租车驾驶员每周至少休息一天。消息一出,引起不少出租车驾驶员叫好。

“有休假时间,单位还给办理社会保险,当然是好事了!”出租车司机李毅说,如果能成为出租车公司的正式员工,享受正常的休息休假权利,又有保险,他情愿少挣点钱。李毅的表态代表了相当一部分出租车司机的心声。记者在采访中,不止一位出租车驾驶员如此表示。“承包费能够跟公司协商议定,这当然是个好事。如果一周真能歇一天还不用交‘份子钱’,我们就会与真正意义上的‘职工’接轨了。”

艰难的尝试

但是现实中在出租车企业中却有很多问题阻碍和谐劳动关系工作的推进。记者从省总工会了解到,由于现在整个出租车行业情况比较复杂,因此影响出租车行业和谐劳动关系的原因主要有几个部分。一方面,不能单纯把出租车公司看成是一个企业,就出租车公司与司机签订的合同,现在出租车公司同承包人签订的是承包合同,属于资本与资本之间的关系,同时出租车公司的构成也比较松散,人员比较复杂。在出租车承包人当中有一些是下岗人员,或是停薪留职人员,并没有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因此既不能与出租车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同时出租车公司也不能为其缴纳社保。但是也有一大批司机没有原单位,开车就是他们的实际工作,这一人群则对劳动合同的需求就相对迫切。另一方面,出租车公司与车主签订的是承包合同,就不存在公司为车主发工资的情况,车的份子钱是在承包合同中已经规定好的。

在具体出租车企业建立工会和推进工资集体协商中,省总工会发现,很难在出租车公司与车主之间这种资本关系中建立工会。而在车主与聘用司机之间,大部分车主只聘用一名司机,一对一经营,组织过于分散,目前只能让聘用人员加入所在地区的街道工会。所以,在建立工会方面,比较容易突破的就是一名车主雇佣多名司机的,以及目前新发展起来的公司化运作的。同时,因为普遍推进工资集体协商的基础是普遍建立工会,而这个行业建会困难,推进工资集体协商方面暂时还存在问题。

第三名替班司机撬动休息权

创建出租汽车行业和谐劳动关系,核心是企业要与驾驶员建立劳动关系,承担投资和经营风险,逐步减轻驾驶员负担,落实驾驶员社会保险、休息休假权,使驾驶员真正当家做主,形成企业经营有一定利润、发展有空间、驾驶员权益收入有保障的格局。据悉,自今年8月起到2014年1月,西安市将依法规范企业与驾驶员的劳动关系,引导企业自有车辆经营权到期后实行公司化经营、员工化管理。依法、依规与驾驶员签订车辆承包合同、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实现承包合同、劳动合同签订率100%,社会保险缴纳率100%。

为了进一步保障驾驶员休息休假权。西安市出租车管理处将积极探索实施出租汽车驾驶员休息制度,通过重新修订驾驶员代替班制度和服务监督卡管理制度,使驾驶员每周至少休息一天。对此,西安市出租车管理处新闻发言人张小平表示,目前西安市出租车管理处已经修改了替班司机的替班次数,除了白班、夜班外,每辆车还可以有第3名替班司机,每名替班司机有5张替班卡。通过增加替班司机的工作时间,使白班和夜班司机每周能休息1天。

(下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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