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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12年10月15日
权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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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县实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基本免费医疗全覆盖

本报讯 近年来,凤县实行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基本免费医疗全覆盖。从2010年起政府每年筹集300多万元建立覆盖城乡、标准统一、程序简便的大病医疗救助体系,城乡群众同质化实惠越来越多。

为了加大保障力度,该县从今年9月1日开始,将县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提高至90%,乡镇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提高至100%,把城乡低保对象、五保户、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老年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看病报销全部提高至100%。同时将城镇居民医保工作交由县新农合经办中心统一管理,实行城乡居民医保自主选择制,对城乡居民医保的就医流程、报销流程、监督办法、管理办法,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了统一,形成了统一领导、统一筹资、统一方案、统一管理、统一服务的城乡医保“五统一”体系,城乡居民真正享受到同等的医疗服务。 (杜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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