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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12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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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

酒驾5年内不得再考证属误读

据新华社电 公安部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颁布一周来,引发广泛关注和持续热议。公安部有关负责人日前接受记者采访,对网上一些热点问题答疑释惑。

新规定中明确指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五年的;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

如果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则5年内不得申领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车辆则10年内不得申领驾驶证。所以网传“酒驾5年内不得再考取驾驶证”是严重误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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