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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12年10月23日
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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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帮公安局购买水果蔬菜为名

假警察专骗电动车

为诈骗电动自行车,王某可谓费尽心机,穿着假警服,谎称要帮助公安局购买水果,骗取信任后,又借家人不再需要取钥匙为由,骑着商贩的电动自行车一去不返。凭借如此拙劣的手段,王某先后作案十多起,经过50多天守候,西安阎良警方将王某成功抓获。

今年7月底,公安阎良分局胜利路派出所先后接到多起群众的报警,均称他们的电动自行车被“民警”骗走了。报警的都是市场内买蔬菜或者买水果的商贩,遭遇如出一辙:一大早,市场里进来一位身着警服的小火,自称是阎良分局的民警,说单位要要购买蔬菜或者水果。小伙提出让商贩用电动自行车将“购买”的蔬菜水果送到公安局。然后,小伙带着商贩们来到自己的“办公点”——胜利路派出所某社区警务室。此时警务室还没开门,小伙又以“没到上班时间,同事还没到”为由,要求商贩将东西送到自己家里。等到了小区后,小伙假上楼叫家人,让商贩们先卸下东西并在楼下等着。几分钟后,小伙下楼了,称家人没在自己忘带钥匙,然后骑着电动车一去不返。

办案民警每天早上在辖区农贸市场守候。守候50多天后,9月29日上午7时许,终于在凤凰路一菜市场门前将这名身着警服的小伙控制。小伙姓王,24岁,蒲城人,没有正当职业,曾因诈骗判过刑。他穿过的警服是在咸阳火车站附近买来的。王某先后做案十多起,阎良警方已落实的有11起,其中阎良7起,富平4起,涉案价值1万多元。王某骗到的电动自行车全部被卖掉,赃款全用于吃喝上网。目前王某被刑拘,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李建军 陈印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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