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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12年10月24日
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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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城中村暂不实行阶梯电价

本报讯 据悉,为了保障低收入群体的利益,西安市城中村暂不实行阶梯电价,城中村租赁户用电统一每度加价0.0126元。

今年7月,省物价局下发《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实行“一户一表”的城乡居民每月用电量划分三档,电价实行分档递增。文件下发后,城中村的租赁户电价每度由1元上涨到1.5元,租赁户反映非常强烈。近日,按照省物价局下发补充通知,西安市城中村租赁户用电每度统一加价0.0126元,暂不列入阶梯电价执行范围,这将有效降低这一群体的用电价格,维护了低收入群体的利益。 (吕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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