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西安市总
将帮助困难职工申请保障房
本报讯 笔者近日从西安市政府和市总工会联席会议上获悉,西安市总工会将对全市困难职工进行一次全面登记,将符合保障性住房资格条件的困难职工纳入全省保障性住房数据库。
目前西安市已建立困难职工档案的职工有43656人,约有40%的职工住房困难。其中,在城六区和长安区建档的困难职工中,有困难劳模664人,约有15%的劳模住房困难。该市将对工会建档的困难职工进行全面登记,将符合保障性住房资格条件的困难职工纳入全省保障性住房数据库,工会将参与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房的资格审核工作,帮助困难职工提出申请,协助住房保障部门和社区做好组织报名、资格审核、社区公示等,缩短审核时间,加快办理进度。劳模在申请分配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房时将优先安排。
另外,凡已参加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可自愿参加职工医疗互助保障。互助保障期限为一年,每人交会费60元。参加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后,职工在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基础上每年享受两次住院补助,参保职工首次住院,住院费用中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最高支付线以下个人按比例负担部分补助60%;第二次住院,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最高支付线以下个人按比例负担部分补助30%。 (吕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