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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13年02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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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就实施交通安全法征求意见

占用高速公路应急通道罚200元

本报讯 未按规定配建车位将被处罚,遇执行紧急任务车辆不避让处200元罚款……省政府法制办近日公布《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征求意见稿)》,即日起至2月22日,公开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对于近期公众热议的遇救护车等紧急车辆的避让问题,《意见稿》指出,遇执行紧急公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未按规定让行的,将处200元罚款。

《意见稿》指出,机动车占用高速公路应急通道行驶或者在非紧急情况下停车的,处200元罚款;造成高速公路堵塞,妨碍执行紧急任务的车辆通行的,处1000元罚款。 (郭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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