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西安裕华集团
员工带薪休年假成常态
本报讯 过去的2012年,西安裕华建设集团应该享受带薪年休假的员工基本都享受了这项福利。据悉,自去年8月西安裕华集团在我省民营企业率先实行员工带薪年休假制度以来,带薪休年休假在该集团已成为一种常态。
西安裕华建设集团是一家集房地产开发、工程建筑、幼儿教育、石油生物工程等于一体的民营企业,有员工500余人。在省劳模、集团董事长魏建辉的高度重视下,该集团在成立之初就设立了党组织和工会组织,并注重发挥党群组织的作用。近年来,该集团工会建立了职代会制度、厂务公开制度和帮扶救助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从多方面维护了员工的合法权益。“为了让员工有尊严地生活”,集团工会积极协调劳资关系,做好员工的工资发放工作,与人事部门研究制定了《员工薪酬管理制度》,每年根据经济效益和物价情况调整员工工资。近三年来,保证员工工资调整增幅在10%—30%之间。工会还代表员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使劳动合同的签订率达到100%,并通过多种方式解决了员工的“五险一金”,提高员工的福利待遇。据该集团工会主席徐全成介绍,仅2012年工会为员工办福利的资金就达36万元。
“休息好了才能工作好。”《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出台后,魏建辉就要求集团工会等有关部门联系企业实际尽快制定相应的制度。经过集团工会、人事等部门的努力工作,他们于去年8月出台了《西安裕华建设集团员工带薪年休假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工作年限满一年的所有员工都可以按制度带薪休年休假。从去年9月到今年1月份,在工会的协调下,除工作年限未满一年的员工,符合该《办法》规定的其他员工基本都享受了带薪休年休假的福利,带薪休年休假的员工占到员工总数的40%。徐全成告诉记者,连日来,集团工会和人事部门正在对未休年休假的员工进行统计,这些因工作关系未休年休假的员工,企业将按照个人本年度内日基本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其未休年假的工资报酬。
本报记者 阎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