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迁徙”重在释放地区活力
“自由迁徙”指向的并不仅仅是“迁徙”,更是“自由选择”,唯有“自由自主选择”,才能体现迁徙对社会流动的正面推动作用。民众不仅可以选择“迁徙异乡”,更可以选择“驻守乡土”。只有各地的本土资源被最大限度地挖掘出来,中国的经济发展不平衡性才有可能较大限度地获得矫正。
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开幕会上,温家宝总理作政府工作报告,其中强调,要加快推进户籍制度、社会管理体制和相关制度改革,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逐步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常住人口,为人们自由迁徙、安居乐业创造公平的制度环境。
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出现“自由迁徙”字眼,引发学界和媒体解读,舆论普遍期待看到政策层面接下来对民众自由迁徙权进行落实,很多讨论集中在如何消除“户籍屏障”、“医疗教育公平”等。
除了户籍制度改革等配套措施,自由迁徙的更核心意义,还在于为公民提供多元化的就业、创业、生活、养老环境。
目前对中国发展最大的制约来自地区发展的不平衡和资源配置的过分集中。如果看不到这一点,而一味试图化解一线城市、中心城市的负载,恐怕是为难地方政府。因为在教育、医疗、养老等的配套方面,并非一纸行政命令就能解决财政安排的地区差异和矛盾,甚至会加剧中心城市本地居民与新移民之间的矛盾。
全球化背景下,人的流动性是不可阻挡的,“自由迁徙”在这样的趋势下提出来,对中国未来十年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意义非同寻常,它指向的并不仅仅是“迁徙”,更是“自由选择”,唯有“自由自主选择”,才能体现迁徙对社会流动的正面推动作用。
也就是说,民众不仅可以选择“迁徙异乡”,更可以选择“驻守乡土”。只有各地的本土资源被最大限度地挖掘出来,中国的经济发展不平衡性才有可能较大限度地获得矫正。
人群向超大型城市聚拢,是一种经济现象,是生产力急剧发展阶段的经济理性选择。一个调酒师,也许在二、三线城市不好找工作,但到了京广上这些超大型城市,他可能很快成为五星级酒店的高薪聘用人才。
这样的聚集效应,在短时间内既刺激了地方经济的发展,同时也加重了城市的负担,地方财政有无能力负担外来人口的福利和迁徙成本,要看地方和中央财政的协调状况如何,地方往往也在艰难地博弈中。
社会上一个比较简单的声音是,各地应当保证创造财富者的迁徙自由和他们的终身福利。但是,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的症结在于,财税的制约、地方和中央财政的微妙关系,往往使得地方政府缺乏动力去实现这些配套,去推进公民“自由迁徙”的真正实现。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一些乡镇为了要到更多的权力资源配置,试图申请升级为市和区。在一些地方的惯性思维中,自谋出路不如“等靠要”,等着上级政府的恩惠,比自己去开拓地方经济发展独特资源效率更高。
而一旦形成了这种依赖性,社会经济发展就陷入了依赖权力之手画蓝图的怪圈,仿佛上级不给项目支持,地方就无力自主发展地区产业。这样的局面导致了地区自主性和活力远远未得到充分挖掘,同时也导致了年轻人择业的规模聚集,留在故土建设家园的人越来越少。
有过丰富旅行体验的人一定看到过,在许多发达国家,小乡小镇的发展并不那么滞后,在欧洲很多地方,小乡小镇甚至更加吸引人,它们往往有自己的独特资源,留住了不少自主创业的年轻人。
而中国今天的产业布局、经济形态可能正在面临着同样的调整,我们需要更加多元的产业元素,更加宽松的创业环境,以此激发创造力、生产力。在这个意义上,“自由迁徙”才真正符合人的内在价值,才能促进社会流动,挖掘中国可持续发展的经济新增长点。
□彭晓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