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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业务管理办法出台
明确市场准入与退出
据新华社电 中国保监会20日发布《保险公司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对保险公司开展大病保险业务的市场准入和退出条件、业务管理等进行了具体规定。
《办法》要求开办大病保险的保险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20亿元或近三年内净资产均不低于人民币50亿元(专业健康保险公司除外);专业健康保险公司上一年度末和最近季度末的偿付能力不低于100%,其他保险公司上一年度末和最近季度末的偿付能力不低于150%;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具备较强的健康保险精算技术;配备具有医学等专业背景的人员队伍;具备功能完整、相对独立的健康保险信息管理系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