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文化惠民提高群众幸福指数
近年来,随着省委、省政府对文化惠民工程的高度重视,我省不断加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投入力度,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呈现出蓬勃发展、整体推进、重点突破的良好态势,广大人民群众幸福指数不断提升。
“十一五”期间,我省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把加快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保障文化民生作为文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强力推进。全省“十一五”文化事业费支出达到54.7亿元,是“十五”时期的4.12倍,年均增长28.57%,高于全省财政收入年均增长幅度0.81个百分点。人均文化事业费由2006年的6.31元达到2011年的31.82元,首次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71元,全国排名上升至第15位。
为更进一步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在未来几年内,我省将进一步加强公共文化建设。
记者从省文化厅了解到,我省将提升现有公共文化设施条件,形成比较完备的省、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十二五”末,全省市、县两级文化馆、图书馆要达到国家三级馆以上标准,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达标率、村综合文化室设置率、(城市)社区文化中心设置率达到100%;拓宽为基层群众开展文化服务的途径、渠道,形成覆盖城乡的公共数字文化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文化服务的信息化、网络化水平,公共电子阅览室设置率达到100%;在全省有效构建起“流动图书馆”、“流动小展台”、“流动小舞台”、“流动小讲堂”等公共文化流动服务网络,基层两馆流动文化车配置率达到100%。
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人们物质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日趋旺盛和活跃,求知、求乐、求美成为普遍愿望和追求。故而,我省在未来时期内将实施好“五个一工程”、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广播影视精品工程、精品图书出版等工程,不断创作生产出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人民群众喜闻乐见、有较大影响的文学、戏剧、电影、民间文艺等文化艺术精品;做大做强“文学陕军”、“西部影视”、“陕西民歌”等特色文化品牌。同时,搭建公共文化产品供给平台,通过政府购买版权、移植改编等方式,把优秀文化产品无偿提供给基层公共文化单位、民营文化机构、自办文化团体以及业余文化工作者使用。并利用陕西丰厚的民间民俗文化资源,打造一批具有陕西文化特色、先进文化视野的文化品牌;建立公共文化需求反馈机制,有针对性的做好文化服务工作;促进公共文化产品多元化供给,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具有公益性的读书社、书画社、乡村文艺俱乐部、社区文化服务组织等,使群众性文化活动扎根民间。
此外,我省还将着力示范区(项目)创建,推动我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科学发展上水平;深化免费开放工作,健全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服务项目,切实解决其所急需的各类文化活动设备,提高其为基层、为群众服务的能力;精心组织社会弱势群体参加广场、社区、工地文化活动,丰富其精神文化生活,逐步实现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拟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构,形成统一规划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建立我省“公共文化服务指标体系”,并将其纳入各级政府绩效考核指标;明确各级财政保障水平,公共文化事业费占地方财政预算支出比重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公共文化事业费同比增长率不低于同级财政的增长幅度;建立起基层文化队伍的培训机制,加大对现有的基层专兼职文化队伍进行系统培训,将参加培训时间与职称评审相挂钩;制定出台我省《公共文化服务促进条例》,从法制层面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供有效保障。
据了解,到2020年,我省文化事业费占财政支出比例达到1%,人均拥有公共图书馆藏书1册,每万人公共文化设施面积达到500平方米,每万人公共文化从业人员数达到3人,基层群众公共文化活动参与率达到100%,覆盖城乡、结构合理、网络健全、运营有效、惠及全民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我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走在西部前列,为全面实现“经济强、科教强、文化强、百姓富、生态美”西部强省目标做出积极贡献。
本报记者 杨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