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工人报官方网站 | 陕工网首页 今天是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陕工网(029-87339475)
出版日期:2013年04月08日
企业新闻
02

陕西省煤田地质局一九四队

指定专人督导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

本报讯 近日,陕西省煤田地质局一九四队结合该队(公司)实际情况正式出台《陕西省煤田地质局一九四队(公司)工作人员年休假管理办法》。在该队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在岗正式职工,均可享受带薪年休假。为了保障带薪休假制度能真正落到实处,该队还指定专门人员负责督导。

根据该管理办法,凡在该队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在岗正式职工,均可享受带薪年休假。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每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每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同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探亲假、婚丧假、生育假的职工不影响享受年休假待遇,并可以合并使用;而且职工如遇病、事假可以用年休假抵用。

另外,该队要求各单位结合实际,从年初开始安排职工轮流休假,做好全年职工休假计划工作,将职工年休假计划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并指定专门人员负责督导落实。

该管理办法的出台,规范和完善了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制度,确保了职工身心健康,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促进煤田地质事业的发展。 (王艳艳)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