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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13年04月09日
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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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建立社会信用代码制度

今年“3·15消费者权益日”,在全社会都关心又有哪些无良企业进了“黑名单”的同时,我国首部信用领域的法规《征信业管理条例》实施,提出将建立以公民身份证号码和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人无信不立,企业失信也应寸步难行。《条例》的出台,是在向各种失信行为说“不”!

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成后,我国每个公民一生都将有一个也是唯一的信用账号——作为衡量这个人诚信的“尺码”被广泛运用到其生活工作中;企业也将有一个唯一的“身份证明”,包罗企业种种信息,成为衡量企业“品行”的重要标准,伴随企业不断成长壮大。

事实上,我国的“征信体系”已初见雏形。2004年起,就由央行牵头搭建“金融信用信息数据库”。目前这一数据库已收录1800多万户企业、8亿多个人有关信息。此外,工商、税务、海关、行业协会、金融机构等也都零星地存有公民或企业机构的某一方面信息记录,或者分头建立了某一类信息的整合平台。

《条例》出台后,如何整合这些实用性很强却“碎片化”、“各自为政”的信息数据库?据央行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金融信用信息数据库”搭起了框架和基础,未来可以通过直接采集和间接采集两个技术路线,把其他行业的信用信息“接驳”过来:一是由该数据库直接向银、证、保、外管等部门直接采集数据;二是由后者先建一个小库,自行采集,然后再接到人民银行数据库里面。“目前,两条技术路线都在尝试,两条路线不排除同时试点走的方式,最终目的是建成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这位负责人说。

除了政府牵头建设信用信息库,商业征信机构也将成为征信市场内的重要力量。

(边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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