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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拟规定适龄公民每年义务植树
本报讯 日前,报省政府审查的《陕西省全民义务植树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对我省居民如何更好地义务植树、保护树木做了规定。
4月25日前,您可登录省法制办官网(www.sxzffz.gov.cn)查看全文,并将意见和建议通过发邮件至jjyijian@126.com或发传真至029-87294498反馈给省法制办。
《意见稿》规定,适龄公民每人每年应当义务种植3至5棵树。本省行政区域内,年满十八周岁至六十周岁的男性公民和年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女性公民、具备完全劳动能力的,要履行植树义务。年满十一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有组织地就近参加力所能及的义务植树活动。 (李治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