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渭南市政府办公室转发的《关于做好失独家庭养老扶助工作的意见》明确作出规定,大幅度提高失独家庭月扶助金。
从2012年10月1日起,对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失独家庭夫妇,在现在每人每月补助140元的基础上,农村居民每人每月提高到800元,城镇居民每人每月提高到1000元;对60周岁以下的失独家庭扶助标准仍按原特别扶助标准和政策执行,在当年底前满60周岁的对象可享受全年失独家庭扶助金。 (宗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