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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13年08月22日
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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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各级学校不得挤占减少法制教育课时

本报讯 根据教育部网站8月20日发布的一项文件,各级学校要保证法制教育时间,不得挤占、减少法制教育课时和法制教育活动时间。

这份由教育部、司法部、中央综治办、共青团中央、全国普法办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的若干意见提出“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贯穿于大中小学法制教育全过程”,“将法制教育纳入学校总体教育计划”。

意见提出,中小学要落实好法制教育内容;中职学校要会同实习单位有针对性地做好实习学生的法制教育;高校要开好《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开设法律选修课和法治讲座。

(夕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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