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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13年09月19日
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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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客运燃油附加费上调

每百公里涨0.5元

本报讯(桦尚)7月中旬以来,成品油价格“三连涨”,按照公路客运运价与油价联动机制的规定,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交通厅上调了公路客运燃油附加费。

新标准为每票每百公里4元,涨幅为0.5元,不足百公里按百公里计算,此标准自9月18日起执行。

目前车票的票价由核定票价、站务费、燃油附加费三部分构成,此次核定票价、站务费均不上调,只是调整燃油附加费,对长途公路客运影响较大。

陕西省物价局提醒,高于此标准收取燃油附加费的一律按乱收费查处。

调价前后对比

短途:

以西安至乾县为例:路程:74公里 核定票价:17元 站务费:1.5元 燃油附加费:调整前3.5元,调整后4元,调价后多花0.5元。

长途:

以西安至深圳为例:路程:2251公里 核定票价:575元 站务费:1.5元 燃油附加费:调整前80.5元(3.5元×23),调整后92元(4×23),调价后多花1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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