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西安规定
建筑企业连续三年未欠薪农民工工资预存金只交30%
本报讯(顾荣)笔者2日从西安市人社局获悉,西安市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将实行浮动管理,以此鼓励建筑领域各类用人单位诚信经营、惩戒违法欠薪。
日前,西安市人社局等有关部门结合该市实际情况,决定在该市范围内对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实行浮动管理,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的预存比例视企业是否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不同情况,分别按照原预存标准的30%、50%、70%、100%确定。
其中,建筑施工企业及与其签订施工合同的劳务分包企业在有施工项目的情况下,连续三年以上未发生欠薪行为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预存比例按原标准的30%调整确定。
建筑施工企业及与其签订施工合同的劳务分包企业在有施工项目的情况下,连续二年以上未发生欠薪行为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预存比例按原标准的50%调整确定。
建筑施工企业及与其签订施工合同的劳务分包企业在有施工项目的情况下,连续一年以上未发生欠薪行为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预存比例按原标准的70%调整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