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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14年0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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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住建厅

保障房项目500米内要有公交站点

本报讯(杨喜龙)笔者近日从省住建厅获悉,《陕西省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规划选址及配套设施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本月起实施。办法规定,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应选择交通便捷的公共交通沿线和站点周边布局,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应同步完成。

《陕西省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规划选址及配套设施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设市城市的保障性安居工程选址应在公交车站点500米半径范围内或轨道交通站点800米范围内。

根据环卫专项规划要求,垃圾收集点的服务半径不应大于70米,收集点与周围建筑物的间距不应小于5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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