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在议题筛选跟踪落实上下功夫 真正实现议而有决决而有效
南郑县不断深化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
本报讯 南郑县通过联席会议商定,县财政要按规定划拨工会经费及困难职工专项配套资金。但随后执行情况并未到位,有关部门便组成联合督导检查小组,对县财政划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到去年底,南郑县工会经费财政划拨率实现了新的突破,为工会开展工作提供了资金保障。
自从2000年建立县政府与县总工会联席会议制度以来,南郑县主动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在议题的筛选、跟踪、落实上下功夫,不断深化联席会议制度建设,实现了联席会议议而有决、决而有效,有效破解了工会发展中遇到的重大问题,为工会忠实履职创造了有利条件。
发挥好联席会议作用,争取提出好的议题是前提。县总工会高度重视议题的精筛细选工作,每次召开联席会议前,都要认真分析近期工会信息、职工群众来信来访和工会理论研究成果,下发调研通知;及时成立调研小组,深入基层、企业,召开工会干部、企业经营者和职工代表座谈会,对职工群众的想法总结归纳提炼;经县总工会主席办公(扩大)会议研究、分析、论证,形成议题,再与财政、人社、经贸等部门充分沟通,不断完善后最终形成议题,才上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为了解决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有关部门打折扣、随意性等问题,南郑县建立了目标考核激励机制和跟踪检查督导推进制,县政府坚持把召开联席会议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由过去一般性要求转为刚性要求;县人大常委会在开展相关法律法规执法检查中,将开展联席会议情况一并检查,听取县直部门各贯彻落实联席会议决定、议项的情况汇报,对未落实事项的部门要求查明原因、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限期落实。同时,借助新闻媒体,充分及时宣传联席会议决定事项及办理结果,为联席会议建制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为做到联席会议议而有决、决而有效,该县从建章立制入手,制定了《南郑县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决定事项实行督办、回复、通报三项工作制度办法》,并经2009年联席会议通过,形成了“统一交办、定期通报、重点督察、各负其责”的刚性制度:联席会议所决事项由政府督察办印发《督办通知》,明确各承担部门需办理的内容及办结时间;承办部门要在3个月内办结,对限期内难以办结的事项,要向政府分管领导和工会说明原因,征得同意后,可适当延长至6个月;督办事项办结后,由政府督察室形成书面通报,报下次联席会议审定。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决定事项督办、回复、通报三项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确保了联席会议决定事项事事有交代,件件有落实。
实践证明,联席会议是政府支持工会、帮助工会有效开展工作的重要载体。南郑县总工会主席王国宏告诉记者,自建立联席会议以来,南郑县先后召开了12次联席会议,共解决20多件涉及职工群众利益及工会发展的大事、难事,有序有力有效地推动了工会工作创新发展。县总工会先后荣获陕西省“模范县(区)工会”和全国“工会帮扶工作先进集体”、“工会组织建设创新奖”等诸多殊荣。
本报记者 阎瑞先 实习生 杨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