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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14年02月14日
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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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改一字要三年,机关改作风要多久

因派出所录入姓名出错,海南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新星农场23岁的黄丽谌至今没有身份证。早在3年半前,她便向派出所申请更正,派出所工作人员受理其申请后,让其等候通知,随后却杳无音讯。

对一个现代人来说,没有身份证将会给他的工作、生活带来多大的困扰和麻烦,可想而知。而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的23岁女孩黄丽谌,偏偏就因为户口簿上的名字中出现了一个错别字,而导致无法办理居民身份证,结果从学校毕业以后,连工作都找不到。

按理来说,当事人户口簿上姓名中的错误,是当地派出所在录入过程中搞错的,本就应该无条件地帮助当事人改正过来,结果在改正这个错误的过程中,却让当事人耗费了无数的时间和精力,承受了无尽的心灵煎熬。

即便按照当地公安部门有关负责人的说法,办理户籍信息更正需要齐全的材料,需要层层审核,但是在公民已经准备好各种材料,并且对公安机关的工作给予全力配合的情况下,要改正这一个字的错误,无论如何是不可能需要三年半的时间的。当公安部门为自己如此低下的工作效率寻找各种借口和理由的时候,更应该想想因为错误得不到及时改正,给公民工作生活上带来的极大不便利。

百姓改正一个字需要三年的时间,那么政府机关改正这种慵懒散漫、效率低下的工作作风,到底需要多长的时间?2013年,全国范围内曝光了数起公民在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证件等业务时遭遇推脱、拖延的事件,引起了全国公众的极大关注和质疑。为此,在2013年11月5日召开的全国治安管理工作座谈会上,公安部副部长黄明强调,要把解决广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办户口难、办证难问题作为改进作风的突破口,切实整改落实,抓出成效,并且提出了“可以不开证明的不要让群众开证明,可以一趟解决问题的不要让群众跑两趟,可以不回原籍办理手续的不要让群众来回往返”的具体工作目标。

应该说,这样的工作规定和要求还是起到了很明显的现实效果的,但是至少从发生在海南省的这个例子来看,有些地方公安机关并没有把上级的规定和要求当回事。 □欣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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