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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14年0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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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起我省正式实施单独两孩政策

本报讯 (记者 焦晓宁 实习生 田媞) 记者从2月25日召开的全省卫生计生工作会议上获悉,省政府决定从3月1日起,将在全省不分地区、不限年龄、不设间隔,正式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夫妇可以生育两孩政策。

今年1月10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决议》,决定在我省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省政府向国家卫计委报备了我省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的意见。最近,国家卫计委审核通过了我省的报备意见。经省政府同意,我省单独两孩政策将从今年3月1日起正式执行。

据了解,单独两孩政策的适用范围须同时符合三个条件:即夫妻双方只有一个子女,夫妻一方是独生子女,夫妻双方户籍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或一方户籍在本省、另一方因婚姻迁移异地常住在本省。符合单独两孩政策生育条件的夫妻,申请领取再生育证后,方可生育。审批程序是,本人提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15个工作日内受理核实,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批准。对符合单独两孩生育条件的,发给再生育证。对不符合单独两孩生育条件的,不发给再生育证,并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

在政策衔接方面,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前,依法作出的党政纪处分和行政行为仍然有效。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前的违法行为仍然使用违法行为发生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计划生育奖励优惠和扶助政策仍按有关规定执行。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前,单独家庭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在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后申请生育两孩的,自申请之日起,《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废止并由原发证机关收回,停止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此前已经享受的不再退还;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后,单独家庭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享受奖励待遇又申请生育两孩的,停止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此前已经享受的予以追回。

省卫计委副主任刘宝琴介绍,目前,我省有单独夫妇43.3万对,已生育一孩的11.4万对,处在20—40岁之间的10.6万对,未来10年内平均每年将新增约5万对单独夫妇。预计政策调整后一个时期,全省平均每年多出生人口4万左右,提升人口出生率约1个千分点,仍处在低生育水平,不会突破“十二五”人口规划控制目标和我省人口发展远景规划目标,也不会对公共服务造成过大的压力,都在可控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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