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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煤化集团对拟提任领导人员进行任前廉政考试和集体谈话
本报讯 5月8日下午,陕煤化集团根据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规定,对近期拟提任领导人员进行了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并在考试后进行了廉政集体谈话。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马富元,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王海帆担任主考并分别作了讲话。
考试采用开卷形式,满分100分,80分以上为合格。考试内容涉及党的十八大报告、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党的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廉洁从业准则等相关内容。经过评卷,参加考试的人员成绩全部合格。
马富元主持任前谈话,对拟任干部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把学习当成一种责任、一种追求,广泛猎取文化知识,进一步提升自身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使自己能更好地适应岗位工作要求;二是要继续加强党性锻炼,坚定信念,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打好筑牢思想基础;三是要正确认识和运用好手中的权力,积极应对工作中可能出现的考验和挑战,守住红线;四是要大力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为集团改革发展做出新贡献。
王海帆主持廉政谈话,指出开展廉政谈话是贯彻中央和省委要求,预防腐败的重要举措,也是集团党委关心干部健康成长,促进干部综合素质提高的有效手段。王海帆要求拟提任的领导干部:一是要深刻认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形势,做到清醒任职、勤廉从业;二是要切实提高廉洁从业意识,把自己管好、把亲属和身边人员管好、把“八小时以外的生活”管好,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三是要改进作风,解决好“四风”问题,以身作则,做好表率;四是要履行好“一岗双责”,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着力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对拟提任领导人员进行廉政法规知识考试、召开集体谈话是集团公司对领导人员进行廉洁从业教育的重要措施,旨在通过这一形式,进一步引导教育领导人员认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内容,增强反腐倡廉意识和法纪观念,以促进廉洁从业。 (魏华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