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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14年06月10日
煤业化工专刊-综合
06

象山矿井

十条红线夯实管理人员作风建设

本报讯 韩城矿业公司象山矿井在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本着“一切服务职工”的思想,出台十条红线,夯实管理人员作风建设。

这十条红线是管理人员履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不能超标准、超范围操办婚丧嫁娶;不能公款报销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不能虚报截留克扣职工工资奖金;不能插手干预投标活动;不能接受与企业有利益关系或可能影响公正行使权力的单位或个人的财物;管理人员(包括亲属或委托他人)不能在矿内承揽工程,推销商品以及利用职权安排矿内工程项目给本矿干部职工;办理农协工转正,不能收取职工现金财物;不遵守财务纪律为他人发放物资或开假发票、倒账、套取现金;不能贪污、侵占矿内物资,工程设备材料检查验收把关不严、造假的。出台的“十条红线”对全矿各级管理人员及掌控“人、财、物”重要岗位人员全部适用,对违反“十条红线”规定的,将给予撤职、免职或调离工作岗位进行严肃处理,并由矿纪委进行监督,同时为加大“十条红线”的落实力度,矿上还公布矿长、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监察室电话,用于全矿职工共同监督举报。

(杨修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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