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省管县改革大迈步
神木、府谷扩权
本报讯(张延龙)历经几年研究、试点,陕西决定把省直管县改革向前推进一大步——在神木、府谷两县启动省直管县试点。在这之前,我省曾以县级市韩城市为试点,进行省内计划单列市实验,为省直管县改革积累经验。
神木、府谷位于榆林市。依靠迅猛发展的能源经济,神木、府谷两县是我省经济实力最强的两个县,也是为数不多能入选全国百强县的地区。
方案显示,相对于浙江等地早些年进行的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陕西的省直管县改革是更为完整的方案,其内容包括财政直管,也包括对地级市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下放。
目前的市管县体制形成于改革开放初期,2005年6月,温家宝总理在全国农村税费改革工作会议上首次提出:具备条件的地方,可以推进省直管县的改革试点。此后,这一说法被写入国家“十一五”规划——“要理顺省级以下财政管理体制,有条件的地方可实行省直接对县的管理体制”。
省管县迅速成为地方改革纲领的热门词汇,但2006年两会期间,在被问到“东部一些省份推行省管县,陕西是否会采取这个模式”时,时任陕西省省长的陈德铭说,“目前还没有这个打算。”
陈德铭当时说:“与其他省份相比,陕西工业化水平低、起步晚,农村贫穷面大,目前还有近600万贫困人口。陕西的自然条件和基础跟苏州没有可比性。陕西应该选择符合地域特点的发展模式,利用好自身的资源优势和人才优势、文化资源来加快发展。”
在当时,全国百强县县域平均GDP达到247亿元,平均地方财政收入为12.49亿元。而陕西省县域平均GDP为23.8亿元,与全国百强县相差10倍,平均地方财政收入为0.86亿元,仅为全国百强县平均水平的6.9%。
之后,陕西曾在一些县进行“扩权强县”改革试点,但出现了一系列的矛盾。问题并不出在财政直管层面,而在于“放权”,在此前陕西省的一次座谈会上,一位省上官员说:“现在看来,财政直管县工作进展顺利,但大家对‘扩权强县’工作观望等待。”
2012年,陕西以县级市韩城市为试点,进行省内计划单列市试验,将大量原属于渭南市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向韩城市下放,同时在财税制度方面,陕西省将建立与韩城市之间的财政资金直接往来关系,对韩城市的转移支付、税收返还等由省财政直接核定并支付。
这为现在陕西对重要的神木、府谷县进行省管县改革,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按照陕西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关于在神木县府谷县开展省直管县试点的意见》,神木县、府谷县将被赋予设区市同等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凡需申请榆林市政府审批的事项,直接由神木县、府谷县审批;申请省级审批的土地、项目、资金等事项由神木县、府谷县直接报省,同时报榆林市备案;省级相关计划直接下达神木县、府谷县,同时抄送榆林市。
财政税收体制上,对神木县、府谷县实行省直接管理的财政体制,在维持原财政体制存量不变的前提下,增量要向两县倾斜,支持其经济社会发展;实行省对下财力性转移支付直接补助到县、专项转移支付直接分配下达到县、财政结算直接到县、资金调度直接到县,各项财政改革优先选择在这两个县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