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的需要就是我们工作的目标
——西安市总工会“工会职工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一年工作纪实
工会帮助朱家姐弟调解家庭矛盾,姐弟握手言和
西安市总工会的信访接待和法律援助工作,过去主要是受理职工和农民工的劳动争议案,为职工群众提供政策指导和法律援助,受到职工的信赖和好评。近年来,有许多职工和农民工来工会信访室希望帮他们解决家庭纠纷、邻里关系纠纷、合同纠纷等方面的问题。
为职工搭建全方位服务平台
为了满足职工的希望和要求,西安市总工会于2013年7月18日成立全国工会首家“工会职工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中华全国总工会法律部副部长杨汉平同志专程来西安参加调委会成立揭牌仪式,他指出:“西安市总工会成立的职工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是全国工会系统第一家职工纠纷调解机构,这是工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大举措。”
西安市职工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一年来,已受理各类调解案78件,调解成功的有40多件,涉及金额70多万元,受到职工群众的欢迎和新闻媒体的重视。先后被《陕西日报》、《陕西工人报》等新闻媒体刊载宣传文章45篇,西安电视台还做了专题采访,凤凰网、新华网等著名网站也相继报道了“工会职工纠纷调解委员会”的有关信息。截至目前,市总所属部分区县和大中型企业也相继成立了“工会职工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树立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的理念
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是工会的宗旨。“调委会”在调解职工与职工之间、职工与法人之间或与其他有关组织之间发生的民事争议的同时,积极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职工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树立法律意识,促进职工队伍和谐稳定。在调解职工纠纷过程中,调解工作人员认真做好登记和访谈记录,耐心听取来访人的诉求,依法维护职工合法利益。农民工程伟(化名)2011年9月在工作中受工伤并鉴定为工伤十级,他多次找单位要求支付相应的工伤待遇,一直没有结果,无奈之下来工会求助。调解工作人员与单位多次沟通协商,用人单位终于同意接受工会出面调解。经过调解员耐心细致的解说,双方终于达成协议,单位向程伟支付工伤赔偿6万元,一件拖了两年多的工伤纠纷案在“调委会”的努力下只用了一个多月时间圆满结案。张成(化名)老人已八十岁,退休前是某单位设计人员,退休后被返聘,曾为单位作出三项设计,单位答应付张成设计费20200元,当时因单位效益不好,做了欠账处理。1997年,该单位被某造纸厂兼并,张成找单位要钱,单位总是以各种理由推脱。他跑了近二十年,没拿到一分钱,年龄越来越大,身体也越来越差,他便来到工会求助。在工会的帮助下,双方达成协议,单位一次性支付张成12120元。工会为八十岁的老人讨回了公道,张成老人激动地说:“这个结果比我预想的好多了,感谢工会帮了我的大忙。”
朱家三姐弟为父亲名下一套福利房继承一事产生纠纷,来找工会。“调委会”调解人员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多次与朱家姐弟座谈,共同商讨解决纠纷的最佳方案。由于房产的不可分割性,继承房产的大姐分别给予弟妹各五万元补偿,最终达成了和解协议。
在调解过程中,有些案件是涉及经济效益,但有些案件则表现在社会效应上。女职工王玉蕾(化名)因与同事吵架不服领导批评被单位除名,求助到工会。通过调解,她认识到自己的失误给单位带来的负面影响,向单位领导承认了错误。单位领导承认工会的调解既合情又合法,撤销了对王玉蕾的除名决定并重新给她安排了一份更加理想的工作。王玉蕾感谢工会的真诚帮助,她表示一定珍惜再次得到的工作岗位,并送来“情系职工,排忧解难”的锦旗。
西安市工会职工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成立,拓宽了工会为职工维权的通道,打开了一个新的维权窗口,密切了同职工群众的联系,搭起了工会同职工群众之间的连心桥。荣获陕西省总工会、西安市总工会2013年创新工作一等奖。
(张建茹 甄瑜 张来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