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开展工资协商 促进劳动关系和谐
——铜川市王益区工会探索开展餐饮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纪实
王益区地处铜川城市中心区域,三产服务业发展迅猛,餐饮行业非公企业比重大、数量多、规模小,职工队伍构成复杂,进城务工人员多,劳资矛盾纠纷频发,工会开展维权工作任务繁重。为贯彻落实全总“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王益区总工会积极探索,组建餐饮行业工会联合会、行业职代会制度建设,组织开展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实现了企业发展和职工增收,促进了行业经济健康发展。截至目前,全区共有餐饮企业10家,职工人数达近1000人。
组建行业工会解决餐饮非公中小企业单独开展协商难的问题
区总工会按照全总和省、市工会的部署,借鉴“双措并举、二次覆盖”的经验,一手抓建会、一手抓工资集体协商。2010年成立了王益区餐饮行业工会联合会,行业工会把解决职工方协商主体资格作为首要任务,组织推荐双方协商代表解决了中小非公餐饮企业单独开展协商的难题。
深入调查研究,找准餐饮行业工会维权工作的切入点
区餐饮行业工会深入到行业企业,调查研究,针对职工普遍关心的工资待遇热点和难点问题,开展宣传发动,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区总工会推行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提高覆盖、不拘形式、注重实效”的工作思路,先试点后推广、先覆盖后规范。2010年7月,成功召开了餐饮行业一届一次职代会,会上签订了首份《餐饮行业工资集体协议》,覆盖区内8个餐饮企业,打开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突破口。
明确餐饮行业工资集体协商的内容和重点
针对餐饮企业工会干部对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这项工作业务不熟、程序不清、相关法律法规掌握不准确等问题,工会举办了两期餐饮企业工会干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培训班,进行全面系统的业务培训,提高了全区餐饮工会干部对工会整体工作的掌握能力和业务水平,为推行餐饮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奠定了基础。
在推进餐饮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中,重点以劳动定额和行业工资标准为主要内容开展协商,促进行业职工工资标准的相对统一。结合餐饮行业中企业层次不同的特点,实际开展不同内容的协商,即:对生产经营正常和效益较好的企业,重点就建立工资增长机制和落实福利待遇进行协商,使广大职工共享企业发展成果;对生产状况不好、效益不佳的企业,重点就建立工资支付保障机制进行协商,确保职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对实行岗位工资制度的企业,把确定和调整岗位工资标准作为协商重点。
创新采用“1+N”协商文本模式,解决餐饮行业不同企业执行差异问题
根据餐饮行业不同企业的具体情况,与人社部门协商,采取“1+N”模式的工资协议文本。即:行业内所辖企业以共性条款为文本主要内容,后附所涵盖企业个性化的独立条款,其中包括:企业的发薪日、人均工资标准、年度职工工资增长幅度。工资集体协议文本制作完成后,送达各企业法人代表对协议文本进行确认,使行业性工资集体协议更具有实效性和可操作性。
建立完善行业职代会制度,解决《工资集体合同》(草案)审议和履约监督难题
为确保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规范有序运行,工会积极探索并建立了三个方面工作制度。一是建立沟通制度。餐饮行业工会联合会在开展协商之前,通过召开工会干部座谈会、企业法人代表座谈会、职工代表座谈会,充分做好情况沟通和宣传发动工作,归纳整理企业和职工的愿望和要求,初步形成协议草案,从而提高了工资集体协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建立联动工作制度。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向区总工会汇报,请求区总在业务上给予指导和在执行中给予督导;餐饮行业工会联合会经常与各餐饮企业保持沟通联系,及时了解和掌握辖区内企业劳资关系状况,向上级工会反映企业和职工的愿望与诉求,配合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开展工作。三是建立职代会监督审议制度。《工资集体协议》签订后,提交行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进行审议,经职代会讨论通过后方可实施并提交人社部门备案。这三项制度的建立,规范了行业工资集体协商的程序,保证了工作的有序进行。区工会与区人社部门组成了监督检查机构,每年对各餐饮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进行一次监督检查,保证了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深入开展和规范有序运行。
自2010年7月签订第一份《王益区餐饮行业工资集体协议》之后,到2014年6月,已连续开展集体协商4次、签订《工资协议》4份,覆盖餐饮企业由最初的8户增加到10户,覆盖职工由最初的742人增加到920人。在行业协商基础上,开展企业层面“二次协商”,单独签订《工资集体协议》的企业达12户。通过几年来的实践,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王区总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