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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14年09月02日
工会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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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工资集体协商惠及更多职工

——铜川市总工会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设工作纪实

近年来,铜川市总工会把大力推进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作为“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职工”的重要落脚点,加强调查研究,创新工作思路,全面推进全市各类企业普遍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加强领导,夯实责任,把推进工资集体协商纳入全会重点工作目标任务

自2008年开始,为进一步加大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设力度,市总工会建立了由主要领导主抓、分管领导负责、业务部室牵头、全会干部分片包干的工作责任制度。2010年全总“两个普遍”提出后,及时制定下发了《铜川市工会深入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2011—2013三年规划实施方案》,并将此工作纳入对区县总工会、产业工会、工会工委及市总部室的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重点内容。为夯实工作责任,市总工会将机关干部分成8个企业包联组,分块包联企业,加强对基层工会联系和指导,定期组织召开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推进会、经验交流会和先进工作表彰会,形成举全会之力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局面。

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为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为了增强对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领导决策的科学性和针对性,市总主要领导亲自抓重点课题调研,2008年以来2次组织了企业职工工资收入状况调查,向政府联席会议提交的《加快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促进职工工资收入不断合理增长的建议》,得到了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促成市政府下发《关于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意见》,市政府成立了“全市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领导小组”,在全省10个市区中开了先河。

宏观参与,积极协调,为推进工资集体协商争取多方重视支持的外部环境

为构建由“政府主导、工会主推、多方配合、职工参与”的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机制,市总工会积极加强宏观参与协调,努力争取政府和社会各方对工会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重视和支持。一是通过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积极争取市政府对工会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重视和支持。从2009年起,市政府采纳了市总工会《加快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促进职工工资收入不断合理增长的建议》,制定下发《关于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意见》和成立“全市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领导小组”之后,市总工会先后4次向政府联席会议专题汇报全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推进工作进展情况。二是积极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作用,三方共同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每年召开会议,专题部署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研究推进措施。2011年将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作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选条件,实行一票否决。在企业年检和劳动模范、优秀企业家等推荐中将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情况作为必备考核内容。三是积极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两会”渠道,努力推动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设的政策支持。2011、2012年市总工会主动组织调研,积极联系市政协工会届委员联名提案,推动政府人社、国资委、工信局等有关职能部门积极履行工资集体协商推进责任。作为省政协委员和市人大代表的高金福常务副主席,先后在省政协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纳入地方立法的建议》和《关于加快非公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设的建议》的提案,得到了省政协的重视和省级有关部门的积极回应;在市人代会提出的将“加快推进各类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和“纳入区县、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的建议,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重视,2012年市政府首次将“推进市各类企业加快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完善职工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写入了《政府工作报告》,并将工资集体协商推进工作任务纳入各区县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

创新思路,强化措施,形成集中连续持久的工资集体协商推进工作模式

近年来,为形成集中推进优势,加快实现铜川市各类企业普遍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目标任务,市总工会研究确定了“因地制宜、示范引导、重点突破、全面覆盖”的整体推进思路,先后制定《实施方案》,推进实施了市政府确定的《2009—2011年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三年计划》、全总省总确定的《深入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2011—2013三年规划》和《2014—2018年深化集体协商工作规划》。

一是连续开展阶段性集中推进行动,加大推进工作力度。从2009年开始,先后组织全市各级工会相继开展了“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年”、“工资集体协商全面推进年”、“工资集体协商全面覆盖年”和“工资集体协商规范完善年”等一系列集中推进活动,动员全市各级工会集中推动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不断扩大工资集体合同覆盖面。截至2013年底,全市共签订工资集体合同844份,覆盖企业1726户,覆盖职工112600人,建会企业覆盖率达91.1%。

二是积极实施工资集体协商“百十”工程,抓重点、破难点,发挥示范带动效应。在具体工作中,工会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因企制宜,贯彻“先试点后推广、先覆盖后规范”的工作思路,从2009年开始到2012年,每年在全市抓100户工资集体协商重点示范单位,并将重点示范单位建设任务指标分解到区县、产业、工委和市直基层企业,签订目标责任书,坚持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每半年进行一次通报,每年举行一次专题工作会议,每年底进行一次综合考核考评,总结表彰和交流经验,通过抓点带面、重点突破、示范带动、全面推广。

三是着力推行区域和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先覆盖、后规范,构建完善的多层次工资集体协商体系。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是解决非公中小企业建制难、协商难、提高覆盖率的重要途径。针对铜川国有困难企业面广、非公有制中小企业数量多分布广、独立开展企业层面工资协商比较困难的实际,市总工会着力在非公小企业比较集中的区县、乡镇、工业园区、行业产业积极推行区域性或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2011年联合市人社局共同下发了《关于开展区域性和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试点工作的通知》,截至2013年底,全市80%的乡镇工会联合会全部开展了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在餐饮、水泥、煤炭、建筑、交通运输、纺织服装、陶瓷等重点行业中逐步开展行业协商,初步在全市构建起以企业协商为基础、以区域行业协商为支撑的,区域谈底线、行业谈标准、企业谈增长的多层次工资集体协商体系。

四是抓工资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强化培训和专业指导,努力解决基层工会工资集体协商“不敢谈”也“不会谈”的实际问题。为提高工资集体协商专业化水平,市总工会从加强工会干部培训入手,强化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把工资集体协商内容列入全市每年工会干部培训计划,除派人参加了全总或省总举办的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师资培训班外,还坚持每年至少举办一期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培训班。2011年市总工会与市人社局、企联联合下发了《关于选聘和建立铜川市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的通知》,选聘了100名首批市级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并制定了《铜川市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管理办法》,建立了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培训、聘任、考核等制度,规范了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企业指导等日常管理。

五是积极开展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全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规范化水平。为了提高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规范化和实效性水平,2013年、2014年市总工会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规范完善年的通知》《关于开展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规范化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和《关于建立工资集体协商联系点制度的通知》等文件,研究提出了推进“四个规范”、健全“五项制度”、建立“一支队伍”、实现“一项增长”等工资集体协商规范化建设指导标准,通过深入基层工资协商联系点督察和指导,建立了一批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规范化示范点,树立了铜川工资集体协商的工作创新亮点。

(多国强 省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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