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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质量出问题项目负责人将被终身追责
本报讯(单广鑫)笔者从省住建厅了解到,从现在起,我省将开展为期两年的工程质量专项治理行动,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治理的重点是落实工程建设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即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和监理总监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必须承担相应的质量终身责任。建设单位要建立五方项目负责人终身质量信息档案,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移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统一管理保存。建筑质量如出现问题,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规定的终身责任和追究方式追究其责任。
这次专项治理行动还将把严厉打击建设单位的违法发包行为,施工企业的违法分包和转让、出借资质等不良行为,作为重点打击对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和相应行政处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不良行为和处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