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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14年10月17日
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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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电力用户

可与发电企业直接协商电价

本报讯(单广鑫)笔者从省发改委了解到,《陕西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实施细则(暂行)》日前出台。

用电电压等级35千伏及以上工业企业和10千伏及以上高新技术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将可与陕西电网、拥有单机容量不小于30万千瓦的火电发电企业在发电量基数以外的增量部分直接进行交易,电价由双方自主协商确定。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协商电价,对于推动我省发电企业提升高效节能发电机组利用效率,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将起到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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