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灞桥区职工纠纷有人问有人管
本报讯(记者 杨志勇)12月15日下午,西安市总工会领导到西安市灞桥区总工会实地调研职工纠纷调解委员会工作开展情况,对他们所做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西安市灞桥区工会职工纠纷调解委员会”正式成立于2013年底,按照有办公室、有印章、有牌子、有办公设施的“四有”标准要求,做到了组织、人员、经费、制度、工作“五落实”。并在一年多以来,不断对其加强领导,调整充实人员力量。调委会在困难职工援助中心设置了专门的调解室,配备了两名专职调解干部负责日常工作。
为了使调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他们制定多项调解制度,明确调委会工作职责。以此形成职工群众发生纠纷后有人管、有人问,介入及时、反应快捷的调解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