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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14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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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畅通职工表达诉求渠道

汉中市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进乡镇入企业

本报讯(记者 阎冬)截至11月底,随着汉台区、城固县、洋县的37个街道、乡镇以劳动保障事务所为平台建立起基层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汉中市劳动关系协调体系正逐步向乡镇和企业延伸,最大限度畅通了基层职工表达合理诉求的渠道,其构建劳动关系协调新机制的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

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创新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畅通职工表达合理诉求渠道”新要求,汉中市重新确立了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联席会议制度,由市人社局代表政府、市总工会代表职工、市企业家协会和市工商联代表企业,进一步加强政府、职工、企业三方在涉及劳动关系重大问题方面的沟通和协商,形成了“三方四家”新格局,并确定每年至少召开一至两次联席会议。

在新格局下,全市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通过共同组织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活动,进一步促进了三方之间的沟通、理解和合作,三方协商机制逐步建立和完善。全市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集体合同签订率普遍提高,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数量明显下降。据统计,目前,该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8%以上,规模以上民营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3%左右,小微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85%左右。截至11月,汉中市集体合同签订率为85%,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1108户。

在积极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同时,该市不断加强基层劳动关系协调组织建设,推动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进乡镇、入企业。目前,全省11个市(区)和107个县(区)普遍建立了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而汉中在市、县(区)两级均已建立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的基础上,将劳动关系协调体系逐步向乡镇、企业延伸。目前有37个街道、乡镇确立了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327户大中型企业设立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今年前11个月,各基层劳动关系协调组织共调解劳动纠纷294起,其中调解成功270件,成功率达92%。

截至11月底,汉中市各级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共处理劳动争议案件488起,为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1359万余元。开展执法检查活动,责令用人单位与1469名职工补签劳动合同,追讨劳动者工资、抵押款等947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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