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苏宁电器金花路店收取带单保证金,电视台记者暗访核实,不想——
说实话员工丢掉“饭碗”
日前,有网友反映称,苏宁电器西安金花路店收取带单保证金。陕西电视台记者对此事暗访核实,结果实话实说的员工在新闻播出后第二天被辞退了。本报记者1月12日联系到了这位被辞退的员工。
1月9日,有网友反映称:“近日,苏宁金花路店要求员工每人做五笔购买电器的单子并收取保证金250元,完成五笔单子后再退还。该店有员工800人左右,共收取保证金20多万元。大家对这种促销手段怨声载道。”随后,电视台的记者暗访了金花路店。
在电视台记者暗访其他员工无果的情况下,一名员工承认收了250元的保证金。
1月10日晚,电视台播放了该条新闻,虽然电视画面对这位员工的面目进行了处理,但由于产品的Logo和柜台在画面中清晰可见,再加上这位员工的声音没有经过处理,结果,1月11日上午,这位员工就被辞退了。
这位员工对记者说:“当时采访的记者没有携带任何摄像设备,我也不知道是暗访,就实话实说了。1月11日下午,一位姓王的督导说,由于我之前在另外一家苏宁店的离职手续未办完,所以金花路店要辞退我。”
据了解,苏宁收取保证金是为1月16日到18日的促销活动做准备,员工如果能够带来五单业务,保证金就会退还。苏宁电器金花路店店长肖强说,作为员工来讲,为了提升自己品牌的销售额、获得更多的销售收入,应该有这种工作动力。
随后,记者电话采访了王姓督导。王督导对辞退该名员工予以否认,称这名员工是请假,办完事情就会上班,并称可以找这名员工印证。
但当事员工告诉记者,他上午从同事处得到消息,因为媒体的报道,苏宁领导层的意见还是让他回去上班。但目前还没有人通知他上班。
法律界人士称,《劳动合同法》第九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因此,员工在遇到上述行为时,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报记者 邰荣军
就在发稿之际,苏宁电器的王姓督导给记者来电称,公司人力资源部门传来消息,由于该名员工到公司上班一个多月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手续不全,且了解到此人在之前的公司存在经济问题,根据公司相关规定,此人不符合录用条件,并感谢媒体客观公正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