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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15年03月19日
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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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凭“四证”入学

本报讯(万宝)日前,西安市教育局召开新闻通气会,发布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意见,明确要求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学校不得择生,学生不得择校。

意见明确,凡符合西安市义务教育学段政策照顾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学生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居住地区县教育局办理入学事宜;凡不符合该市义务教育学段政策规定准入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应返回户籍所在地办理登记入学。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严格按照我省相关规定,实施“四证审核”政策制度。

“四证”分别是:随迁子女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本人在西安务工就业证明;在居住地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全家户口簿;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学生流出证明。

随迁子女入学坚持“以流入地为主、就近入学,以公办学校为主、免试入学”原则,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协调派位。

西安市教育局还强调,主城区新城、碑林、莲湖、灞桥、未央、雁塔户籍的交叉务工人员,其子女入学在户籍所在地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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