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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15年0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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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企业家改革创新精神 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做优

我省启动评选第六届优秀企业家暨企业100强排序工作

本报讯(见习记者 桂璐 陈青)4月13日,记者从省企业家协会获悉,我省从即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启动评选第六届优秀企业家暨企业100强排序工作。

据介绍,在省级有关部门支持下,省企业家协会、青年企业家协会、女企业家协会等单位从2005年起,每两年开展一次评选表彰陕西省优秀企业家活动,至今已开展了五届,评选表彰了173位优秀企业家。该活动是经省评比达标表彰办公室批准保留的评选表彰项目,对宣传、弘扬企业家改革创新精神、提高企业家的社会地位、促进企业家队伍的健康成长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评选第六届优秀企业家活动预计将表彰40—50名优秀企业家。入选人条件包括:所在企业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经营业绩突出,企业年营业收入达到5000万元以上,(对青年企业家和女企业家创业事迹突出的可以适当放宽);守法经营、依法纳税、诚信履约,有良好信誉记录。近两年来企业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质量、安全事故和失信、劳资冲突事件;企业家本人具有先进的管理理念和创新精神,企业具有快速成长性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景,在提质增效、节能减排、转型升级、循环经济、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业绩突出;企业家有良好的公众形象,自觉承担社会责任,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在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方面做出卓越成绩;担任企业主要负责人职务连续3年以上(含在本企业担任主要负责人时间不足3年,但曾在其他企业担任过主要负责人累计3年以上)。已荣获过陕西省优秀企业家称号的不再参与评选。

同时,省企业家协会下发了关于申报2015陕西企业100强的通知。据介绍,从2012年开始,由省企业家协会牵头每年开展一次“陕西企业100强”排序和发布工作。三年来,在省发改委、工信厅、财政厅等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下,顺利完成了“陕西企业100强”排序和发布工作,先后编印出版了2012、2013、2014《陕西企业100强分析报告》,受到了政府部门、企业界、社会各界的普遍欢迎和广泛认可。

2015陕西企业100强申报资格为:凡是在陕西省境内注册、独立核算、2014年营业收入达10亿元人民币以上各类企业(不包括行政性公司、资产经营公司、外资企业)都有资格申报参加此次排序。属于集团公司的,只能由母公司申报。在陕西境内的中央直属企业可独立申报。

据省企业家协会负责人介绍,今年的企业百强排序工作将依据2014年度营业收入,在企业自愿申报基础上,由陕西百强企业排序审定委员会统一审核,形成客观公正的排序结果。排序工作坚持为企业服务、为全省经济发展服务的宗旨,不向企业收取费用,不增加企业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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