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原油泄漏事故缘何频袭陕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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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工作人员王永明说,输油管线腐蚀破裂,一方面是因为输油管线建设没有达到国家标准,当时建设时设计标准低,使用寿命有限。另一方面,说明企业对环保工作不够重视,管理不到位。
王永明表示,原油泄漏频发,说明在陕北油气田开发过程中,环境应急设施不完善、环境安全得不到保障;环境安全隐患排查不深不细,很多输油管线、集输站、井场运行时间长、地质条件差、监管不规范。
陕西省环保厅巡视员王新荣表示,对环境安全事件,陕西省采取“零容忍”的态度。要求长庆、延长石油采取严厉处理措施,来遏制环境污染多发、高发态势,解决影响群众生命健康的问题。
问责
专家表示,32万元的处罚,在新环保法中算是最高限额,但这样的数目对石油企业来说,连“九牛一毛”都算不上。漏油事故频发,折射出的一方面是环保领域,监管问责制度不到位;另一方面,是有关生态补偿的法律法规不健全。
西安交通大学陕西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王育宝说,美国有专门的石油污染法,但我国目前处理油污事故,依靠环保法、矿产资源法等。
专家表示,由于缺乏统一的补偿标准和办法,导致在生态环境破坏的时候,企业经常以无具体赔偿标准为由推诿,延迟赔偿;漏油造成污染的程度很难评估,目前只能测算针对水资源的污染,针对生物多样性的损害还不能准确估算,这也是生态补偿面临的难题之一。
王育宝建议,政府应尽快制定非再生资源生态补偿相关法律,因为没有法律,漏油事故就难以追究刑事责任。目前行政处罚的问责形式,对责任人没有威慑力,在建设中存在偷工减料,也没法严格管控。
政府要加强监管力度,提高执法透明度。
专家建议,环保部门要加强生态监管,对油企在生产中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污染要给予严厉惩处。
另外,要建立起多层次的生态环境成本补偿机制。王育宝建议,按照“开发者保护、污染者治理、破坏者恢复、受益者补偿”的原则,明确油企、社会公众和各级政府的责任,建立多层次的、跨区域的生态补偿成本分担制度;同时,可设立环境损害赔偿基金,开征能源税、污染税等。(李华 姜辰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