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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15年06月02日
工运纵横
03

紧紧围绕依法治会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访榆林市总工会主席张雁冰

(上接一版)

记者: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是工会的职责所在、使命担当。榆林市总工会在依法维权方面有哪些举措?

张雁冰:榆林市总工会新一届领导班子上任后,重点抓了各级工会全面履行法定职责,依法维护好职工的民主政治权益、劳动经济权益、文化教育权益和社会权益工作。特别是2011年市总工会提出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列入各级党政班子年度目标考核”的议题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后,极大地提高了各级党政对维护职工权益、维护社会稳定重要性的认识,推动了全市“两个普遍”工作的有序开展。其次,市总结合《陕西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的贯彻实施,依法推进厂务公开、政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完善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认真落实好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使全市工会民主管理工作跃上了一个新的台阶。截至2014年底,全市8987个企业开展了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4502个企业与职工签订了劳动合同,涵盖职工116923个,7873个基层工会建立了职代会制度,7684个单位建立了厂务公开制度。

记者: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是工会组织履行职责、更好地服务职工群众的重要条件和物质保障。榆林市总工会在依法管理有哪些好做法?

张雁冰:必须依法收好用好工会经费,依法管好盘活工会资产,依法发展壮大工会实业。榆林市总工会近年来加大了经费收缴力度,拓宽了经费收缴渠道,特别是工会经费由财政统一划拨和企业实行地税代收以后,全市工会经费收缴连年递增,工会资产逐步壮大。同时,全市除神木、榆阳两县区外,市、县区工会机关人员工资全部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但是,受经济下行等因素影响,一些小微企业和外资企业的经费收缴任务还很重,经费收缴率还不高。

记者:榆林市总工会在依法监督方面是怎么开展工作的?

张雁冰:最近,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结合《工会法》、《劳动法》以及《陕西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工会可以理直气壮地依法监督机关、企事业单位落实好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特别是对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监督工作得以加强。下一步要发挥在党委、人大、政府和政协中工会代表、委员的作用,积极参与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劳动争议、劳动安全卫生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过去,我们在这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是还很不够。目前,我们正在和劳动、监察等有关部门积极协调,开展调研,拟就企事业民主管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强化监督等事项形成意见,在全市贯彻落实。依法治会不能让工会唱独角戏。要做好上述工作,必须主动联系党委、政府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上级部门在制定政策、法规时,要结合实际,顾全大局,避免各吹各的号,各唱各的调。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依法治国、依法治会中的积极作用。

本报记者 杨涛 通讯员 崔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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