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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15年07月13日
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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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释期间再犯罪 只因“适应监狱生活”

19岁的花季年龄、高个子、白皮肤,就是这么一个英俊的小伙在假释5天后再一次入狱,问其原因,他的回答令人诧异:“我还是比较适应监狱生活”。

今年2月2日、4日,19岁的朱某某搭乘出租车,分别将两名女司机骗至户县一村子,共抢走460余元,并对一名女司机实施了强奸。当时,朱某某被假释刚刚第5天。2011年10月朱某某曾进行过三次抢劫,因其作案时未满18周岁,对其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2015年1月29日被裁定假释。

当问及为什么再犯罪时,朱某某回答:“我被假释之后天天上网,没钱了就想着去抢。出来以后觉得我还是比较适应监狱生活。”据了解,朱某某的父母在他很小的时候离异,他跟着父亲生活,后来父亲再婚,他辍学,没人管,他就学着电视电影里的片段开始抢劫,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朱某某是一个离异家庭的受害者,他“喜欢”监狱生活,其实是对现实生活的逃避。因此,作为父母,一定要负责任,做称职的父母。也希望这一次朱某某能够认真改造,增强自控力、责任感,适应现实生活,靠自己的力量去改变生活。 (王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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