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省住建厅提醒劳动者
下雨天防暑降温费也得发
本报讯(记者 薛生贵 实习生 杨志)昨日,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三伏天高温持续,防暑降温费不能因气温低、下雨天被打折或扣发。
省住建厅提醒,防暑降温费发放的标准是时间而不是温度,而高温津贴就要看条件了。防暑降温费执行时间为6月15日至9月15日(陕北地区执行时间为6月15日至8月15日),从事室外作业人员每人每天10元,其他人员每人每天6元。高温津贴则是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每人每天10元,各类企业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企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据悉,防暑降温费人人都有,高温津贴必须符合气温条件。如果劳动者同时符合两个条件,不但可享受防暑降温费还可领取高温津贴。
省住建厅提醒广大农民工朋友:高温津贴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内;防暑降温饮料和药品不得充抵高温津贴;夜班也可领高温津贴。高温津贴发放的条件只取决于工作环境是否为室外、工作环境温度是多少,跟是否上夜班无关。如果员工上夜班期间的工作场所温度达到33℃,就应该得到高温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