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我省加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监管
新建城镇排水管网全部实行雨污分流
本报讯(记者 薛生贵 实习生 符茜艳)7月17日,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今年年底前,全省所有市、县要完成城镇排水管网普查,编制完成排水管网建设和改造专项规划。同时,全省力争到2018年底,完成所有市、县雨污管网分流改造,形成较为完善的城镇生活污水收集体系。
据悉,在规划建设方面,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环境保护厅、省财政厅四部门要求各地尽快编制和完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处置设施、排水管网建设等专项规划。拓宽投资渠道,加快建立政府与市场合理分工的投融资体制,形成多元化可持续的资金投入保障机制。各地应采取财政奖励、运营补贴等多种方式,优先支持PPP(公私合作)项目。推进项目建设,各地要按照“厂网并重”的原则,确保污水处理、污泥处置、配套管网项目同步安排,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结合棚户区改造、道路改造、综合管廊建设,重点加快配套管网建设和老旧管网改造,新建管网必须全部实行雨污分流,老旧管网要加快完成雨污分流改造。
据悉,全省将推进污泥处置试点。2015年,西安市将开展水泥窑协同焚烧处置污泥试点。发改部门在项目审批上予以支持,并把水泥窑协同焚烧处置污泥项目作为优先发展的行业予以政策支持;环保部门要将试点项目列入治污项目,并抓好监管,使污泥处置符合环保要求;住建部门要协调有关单位,指导加快项目实施,加强运营监管,并将取得的经验在全省予以推广。
另悉,各市县发改和物价部门负责城镇污水处理、污泥处置和配套管网项目的审批和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调整;财政部门负责污水处理、污泥处置运营费用政府补贴资金的落实及使用监管;环保部门负责城镇污水水质和污泥达标排放情况监管;住建部门(水务部门)负责城镇污水配套管网建设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污水处理及污泥处置设施的运营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