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青山置业竟然“商铺一房二卖”
业主维权至今未果
“我们是陕西青山置业有限公司的业主,7年前购买了其两套商铺房,双方签订了《内部购房协议书》,两套购房款共计1236180万元且一次性支付交清。可是,青山置业违约,私下将两套商铺高价出售给他人,我们业主多次与其交涉、维权至今未果。”日前,西安市民杜先生向媒体反映了此问题。
据反映人杜某说,2008年9月2日,陕西青山置业有限公司出售商铺房屋。杜某和姚某当天便与陕西青山置业有限公司签订了购房协议。笔者在协议中看到,陕西青山置业有限公司将位于西安市新城区兴工路“家和小区”的1号楼1层4号和5号商铺卖给杜某、姚某,每平方米价格为6000元,购房款一次性支付交清。协议约定于2009年12月31日,由陕西青山置业有限公司交付商铺。可是,时隔数年至今未交付房屋。2013年5月份,姚、杜二人偶然路过,意外发现所购商铺被他人出租。经过了解,陕西青山置业有限公司看到5年后,房屋价格上涨数倍,为了谋取更大的利益,其竟然违约私下将商铺另行高价出售。后经过多次交涉,陕西青山置业有限公司的开发商一推二溜,至今仍无任何诚意解决。而现在青山公司商铺一二层一起对外的销售价格每平方米为26000元。姚、杜二人所购商铺为单独一层,现在的市场价格应会更高。
杜某、姚某的诉求是:1、要求有关部门对开发商青山公司“一房二卖”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并吊销相关“五证”;2、责成开发商青山公司将原商铺返还他们,并对延迟交付房屋计付损失。
为此,笔者于6月12日及时与陕西青山置业有限公司法人容某手机联系,容某说他在宝鸡,让笔者发个短信,以便他安排有关人员和笔者见面商谈,随后,青山公司的财务负责人高某给笔者打来电话说,法人容某让她与笔者见面,时间约定在6月15日早上,可是,高某失约未来,笔者拨通了其手机,高某却说她在宝鸡,因为孩子上初中的事儿赶不到西安,另约定于6月17日见面商谈,可是时间到了还是因孩子的事儿未能来。之后迄今该公司再无音信了。杜、姚二人恳切希望通过媒体引起有关部门领导的重视,督促有关部门尽快解决此问题,以维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宋进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