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共同要求
——对企业民主管理必然性的再思考
本报评论员 陈一民
企业民主管理就是劳动者参与企业管理。这实质是一种分享权——劳动者对于原来属于资本独占的企业管理权的介入和分享。
为什么在企业里面,在原来认为“天经地义”属于资本独占的管理领域会允许、出现、形成劳动者的介入和分享呢?过去我们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很明确: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必然要求,企业是公有制,理所当然要实行民主管理。
这个理论当然是对的,没有过时,应当坚持。现在的问题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只讲这一个道理不够了。
改革开放后出现非公有制企业,包括私人企业、外资企业,而且越来越多。在这些企业里该不该搞民主管理?按照传统理论当然可以不搞,因为不是公有制。所以,虽然劳动法、工会法讲到企业民主管理时,并没有排除非公有制企业,但是目前非公有制企业搞民主管理还是比较艰难。
这里就出现了一个矛盾:国门打开后,我们到以私有制经济为主体的成熟市场经济国家一看,人家企业中普遍搞了工人“参与管理”,类似于我们国有企业的民主管理,而且有一些搞得并不比我们的国有企业差。
怎样看这个问题?开始我们这样说:这是资本主义国家工人阶级长期斗争的结果,是资本家欺骗工人的手段。这种说法正确反映了成熟市场经济国家工人参与管理初期的历史事实。但是在当今时代下,这已不是全部和根本的道理,根本的道理应当从经济社会的多方面因素中去寻找,尤其应当从社会生产力发展中去寻找。
我国的企业民主管理兴起于新中国建立之后,改革开放以后得到全面发展。成熟市场经济国家的工人参与管理在二战以后通过普遍立法得到比较稳定的发展。认真研究二者的历史发展不难看出,二者既有社会制度和生产关系整体性质不同的原则区别,又有共同点,即都是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其中,作为第一生产力的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由生产力发展而引发的企业管理现代化,是直接促进劳动者参与企业管理的基本因素。
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以及在生产领域的广泛运用,从根本上改变了企业过去的劳动状况,劳动者在生产中的自觉性和自主性变得越来越重要,企业越来越需要劳动者更积极更主动的劳动。生产力和科学技术的发展带动文化教育事业发展,促进了劳动者素质的提高,劳动者参与企业管理的意识和能力不断增强。在此基础上兴起和发展的“以人为中心”的企业管理理念和方法,使吸引和组织劳动者参与管理成为企业管理现代化的一个重要内容。
由此可以说,企业的职工参与、民主管理,也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必然要求。
与此相联系的一个问题是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的身份——职工参与企业管理,是以资本所有者的身份(既包括名义上的“公有制生产资料所有者”,也包括“职工持股”),还是以劳动者的身份?
按照过去的认识,当然是资本所有者身份。但在今天,这种认识已与实践发生了很大的矛盾,不利于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制度在企业的普遍发展。其实,从根本上讲,职工对企业管理的参与权,是基于劳动权而产生的一种权利,是劳动权的直接引申,是职工作为劳动者的一项基本权利。这里特别要说,职工的这个基本权利,与其是否是资本所有者(既包括名义上的“公有制生产资料所有者”,也包括“职工持股”)无关。所以,不论在何种所有制企业(包括公有制、非公有制、混合所有制企业),职工都是以劳动者的身份参与企业管理的。
近年来,在我国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有制结构和企业治理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一些学者在总结我国实践和借鉴外国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一些新的企业民主管理理论,并通过广泛宣传逐步为社会普遍接受。这些理论主要有人力资本理论、劳动力产权理论、利益相关者理论、职工主体理论等等。这些理论的一个核心观点是:企业是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的契约组织;股东投入的是物质资本,职工投入的是人力资本,二者是企业的共同所有者,企业应当由二者共同治理;职工参加治理的基本方法就是民主参与、民主管理。
总之,我国企业实行民主管理,既是整个社会公有制为主体的生产关系的必然要求,同时也是(甚至更是)生产力发展和现代管理发展的必然要求。由此可见,现在我国发展市场经济,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不是企业民主管理、职代会不需要了,弄不成了,而是它的基础更深厚了,从过去的一个理论支撑变成了更多的理论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