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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15年07月31日
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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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房岂能随意违规转租售卖?!

每天清晨,西安市的清洁工刘大妈都会准时出现在马路上开始一天的工作。家住一个破旧小区的刘大妈家庭收入并不高,由于之前申请的廉租房审批手续还没下来,心里的阴霾一直扫不掉,让她不解的是:为什么周围有的人家庭条件好,却申请到了保障房,且还获利呢?

违规租售 监管缺位

转租广告直接贴在小区,中介公司代租情况普遍

笔者近日分别来到西安市、宝鸡市多地进行采访调查,在市县各地均不同程度地发现已经建成的保障房存在违规转租售卖等问题。许多转租售卖广告公然长时间张贴在小区内,并没有相关部门进行检查或者清理。

在西安市米家崖廉租房项目安置小区内,许多单元楼的门口都贴着“米家崖安置小区两室一厅105平方米,对外出租”等字样的房屋出租告示。笔者以租客的身份拨通了几位房东的电话,一位李女士告诉笔者她在小区有一户三楼的两室一厅新房,已经住了一年。现在准备以1200元每月的价格对外出租。随后笔者又联系另一名房东,对方表示房子去年已经出租给别人了,不过他的亲戚在这里也有房子还没租掉,可以再租。

一位知情者告诉笔者,这里转租现象严重,住在这里的大部分人实际上都是租客。原来的房东享受着政策的优惠获得了保障房,却以1200至2000元不等的价格转租给外地人。

笔者来到陕西省宝鸡市的大庆路,在属于棚户区改造项目的瑞丰上城小区的大门上悬挂着明显的“陕西省安居工程”的标志,而就在该标志的下方贴着一则于3月10日写的“小区出租房屋”广告。在宝鸡市金台区新福路9号的限价房项目百翠园小区内,当笔者根据房屋出租的张贴信息联系房东时,房东表示房子已经租出去了。

这里的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在偷偷地转租,一直没有房管局等部门来检查吗?百翠园小区的房东高先生告诉笔者:自从获得该房子后就没见有哪个部门来询问过,“除了转卖不好拿到房屋合同外,其他转租没人管”。

网络转租 规避检查

一小区有20多套房屋网上出租

调查中,笔者还发现,许多租户为规避检查,在网络、微信等新媒体中广泛发布转租广告的现象较为普遍。

笔者来到咸阳市文林路的经济适用房望塬小区。小区内明确贴有咸阳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发布的“保障房严禁转租”公告。笔者在小区内较少见到租售信息,但在网上,笔者发现小区内不少房屋转租甚至售卖的行为。

笔者在赶集网上搜索“望塬小区租房”等关键字后,发现该小区有21条房屋出租信息;笔者联系了几名房东后,对方表示部分已经出租出去。笔者调查发现,不仅有个人转租,还有“天祥房产”等中介公司直接代理房屋出租,对方表示该房屋属于业主个人所有,“很多是新房,但房东手头房子较多,所以将此小区的房屋拿来出租”。

根据建设部、发展改革委等2007年颁布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笔者调查发现,私自对外出租的情况,在陕西多地并不少见。

定期巡查 群众监督

对被举报查实的转租谋利者,不但要收回保障房,还应当重罚

目前,陕西省保障房建设进入新一轮高潮。按照23%的陕西省全省城镇住房保障面计划,陕西将在2015年建成210万套保障性住房,而建成的保障房中,不断有不符合条件的人获得了保障房,又转租给他人谋利,无形中占用了很多本应是低收入者入住保障房的机会。

对于陕西多地存在的保障房违规转租出售等情况,陕西省社科院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张宝通认为,保障房的产权在政府,是公共产权,是为了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入住者无权转租谋利。为了防止转租谋利现象发生,除过“三审核、四公示”外,更要完善检查监督办法。同时要加快研究保障房流转机制,加大保障房“公转”,同时加大查处“私转”现象。

“针对保障房在网络上租售的新情况,相关部门不能忽略网络租售的新情况,应充实力量,通过网络搜索、核查等方式,加大巡查和监管等,对于网上转租售卖保障房的行为进行查处。”张宝通说,“强化保障房动态流转机制。有的家庭收入提高后,有能力去住更大、更好的商品房,保障房就应当收回,而不能‘一分了之’。对于不符合条件的户主要进行动态退出,以杜绝转租谋利现象发生,确保保障房为真正低收入家庭所住。”

(龚仕建 方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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