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陕西旱涝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逾27亿元
受灾人口167.2万人 11人死亡
本报讯(通讯员 鑫华)笔者4日从省民政厅、公安等部门了解到,7月以来,全省共发生各种自然灾害12起,受灾人口共计167.2万人,因灾死亡11人,失踪2人,紧急转移安置743人,农作物受灾面积384.6千公顷,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854间,直接经济损失27.65亿元。
受强对流天气影响,西安、宝鸡、榆林、商洛等10个设区市51个县(市、区)遭受风雹灾害,受灾人口83.56万人,紧急转移安置352人,需紧急生活救助6898人。
7月以来出现的阵性降雨天气,使陕西多地遭受洪涝灾害。仅8月3日当天,西安市多个县区出现强降雨过程,长安区、周至县、高陵县出现洪涝灾情。长安区王莽街道办小峪段河水暴涨,形成山洪造成7人遇难,2人失踪。目前,洪涝灾害造成全省5177人受灾,紧急转移安置391人。
同时,7月以来的持续干旱天气,使陕西平均降水比多年均值偏少近7成,境内河流径流量大部偏枯,全省11座大型水库与去年同期相比蓄水减少2.18亿立方米。目前,榆林西部、延安大部及渭南、宝鸡局部地区综合气象干旱指数达到重旱等级,延安市局部地区达到特旱等级。延安、榆林、宝鸡、韩城4市83.12万人受灾,5.24万人出现饮水困难。
针对陕西局部地区出现的旱涝灾情,省民政厅要求,各地民政部门在指导当地群众开展生产自救的同时,洪涝地区的各地民政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应急值守,及时准确上报灾情;旱区的各级民政部门要对可能发生供水短缺的城镇、乡村及人口集中地区进行摸底排查,制定抗旱应急送水和供水方案,确保人饮安全。
又讯 陕西省防汛抗旱总指挥部4日再次向汉中、安康、商洛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出防汛预警信息,要求全力做好暴雨洪水防范工作,确保人员安全。
陕西省防总要求各地认真落实防汛责任,重点做好山洪灾害、中小河流、城市内涝、水库和水利旅游风景区等防汛工作。切实加强监测预警,尽快组织隐患排查,提前做好山洪灾害易发区群众和河道旅游、施工人员的转移撤离,严格落实水库汛限水位管理制度,提前组织水库泄洪,全力确保人员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