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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15年08月11日
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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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难以承受尘肺病重压

——我省尘肺病患者的生存困境

(上接一版)

几乎遍布全国的陕西劳务人员,在给家里输送回财富的同时也把病体拖回了家乡。

面对庞大的尘肺病群体,目前维权之路普遍存在几个瓶颈:

一是劳动关系难追溯,责任企业难落实。绝大多数外出农民工都是历年曾在省内外多个非公矿山甚至非法矿窑流动务工。这些企业普遍存在卫生设施不完善、工作场所环境恶劣、劳动保护措施简陋,职业病危害极其严重,不进行职业卫生培训和职业健康监护,不签订劳动合同、不参加工伤保险等问题。同时,农民工对劳动保障法规政策、职业卫生基本知识缺乏了解,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不强,又顾虑自身的“饭碗”,因此他们在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不知也不敢提出维权主张。绝大多数农民工对尘肺病知之甚少或一无所知,病症初现时误认为是感冒、肺炎等普通病而回乡自己医治,当知道是尘肺病时,却因时隔已久,记不清自己曾在哪里工作过,或是曾工作过的矿窑已关停转包,即使找到了原用人单位,这些企业,特别是外省企业,也常对农民工追溯劳动关系百般抵赖,再加上诉讼时效已过,落实劳动关系和责任企业就难上加难了。

二是维权之路崎岖,获得补偿太难。国家《社会保险法》《职业病防治法》等都赋予了受到职业病伤害的劳动者依法从工伤保险或用人单位获得补偿的权利,然而由于“劳动关系难追溯、责任企业难落实”,导致绝大多数尘肺病农民工无法进行职业病诊断和工伤认定,所以极少有人获得用人单位赔偿或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即使极少数尘肺病农民工获得了一些补偿,但也多是维权难度大、过程长、周折多、成本高、成功率低,而且补偿的标准低、赔偿少、效果差。尤其是针对外省企业的跨省维权更是“难于上青天”。旬阳县尘肺病农民工中,仅有12人获得了原用人单位的一些有限赔偿,其中红军镇的5人,还是陕西省总工会分别于2008年、2012年派出专人带律师多次赴内蒙古、历时一年多才胜诉的。

治疗难

尘肺病不可逆转、无法治愈,而且随着时间呈加重趋势,患者等着死神来临,心境十分凄惨。为缓解症状、减轻痛苦,尘肺病人必须不断医治、常年用药,一般年医药费用约2万元,重症3万元以上,较高的10多万元。

记者走访中发现,在我省,省委、省政府对尘肺病问题高度重视,省人社厅、省安监局、省卫计委、省民政厅、省总工会等厅局对农民工尘肺病问题一直在寻求解决途径,六个厅局曾经多次组织普查,但在基层一些部门,连诊断都设置障碍。2014年上半年,省上有关厅局组织全省在企业务工尘肺病农民工现状摸底调查,各乡镇组织农民工到指定医疗机构普查,但部分地区的一些医疗机构暗中阻挠。桔园镇一批人接到通知去检查,汉中医疗有关部门就是不给检查,当这群人表示自费掏钱检查时,医院领导却站出来给他们做工作:“尘肺病又没有纳入合疗范围,花几百元检查划不来,还不如买些鸡蛋营养品补补身体实惠。”平利县一位患者,2012年3月12日在安康疾控中心做鉴定,结果显示无尘肺病,而在西京医院却被检查出是尘肺病感染。“无”与“有”,时间仅差十几天。

一个个鲜活的生命被“憋死”,回避问题不等于没有问题。

与诊断难相对应,我省治疗尘肺病医疗机构严重缺乏。2006年,陕西煤化集团向中国煤矿尘肺病治疗基金会注入800万元,并委托国家煤监局尘肺康复中心(北戴河疗养院)对铜川矿务局中心医院医务人员进行技术培训,组建陕西煤化集团尘肺病研究所,这是截至目前我省公认唯一的专业尘肺病治疗机构。一家企业办医院,主要服务系统内的职工,显然无力承载全省尘肺病之痛。大批的尘肺病患者“憋”不下去,只能就近到镇医院、县医院,他们所能做的就是:打消炎针。

工伤保险难

工伤保险是保障职业病患者医疗和生活的主渠道、主措施。大多数农民工不具备劳动关系、责任企业、职业健康监护资料等,而这些都是进行职业病诊断和工伤认定的法定必要条件,所以他们很难获得职业病诊断和工伤认定,也就享受不到工伤保险的医疗和生活待遇,没有主体性、支柱性的基本保障。

另外,还有一些用人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也是影响尘肺病农民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不利因素,如职业病危害监测评价资料不完善、未参加工伤保险、劳务承包商和包工头无资质等等。造成尘肺病农民工难以进入工伤保险的原因,主要是用人单位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不履行应尽的社会责任,同时也有政府部门职业卫生监控管理工作缺位和乏力的问题。

这些多层次、多方面因素所形成的劳动者罹患尘肺病却难依法获得保障的苦果,绝不能让农民工独自吞下,否则有失社会公平正义。 本报记者 刘公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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