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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妇联:产假延长需主管部门专门论证
本报综合消息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近日发表《中国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白皮书。在就此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宋秀岩就产假延长至一年表示,还需主管部门专门进行科学论证。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有人大代表建议将产假时间延长至一年,另有人大代表建议延长至三年,并建议生育二孩时也享有同样时间产假。有记者询问上述建议是否具有现实中的可操作性?
宋秀岩回应说:“这个问题有过讨论。目前,《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已经把女性的产假延长到98天,也有人提出应该一年。我觉得产假休多长时间还是要主管部门根据人的生理特点和抚育孩子的需要专门进行科学论证。”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自2012年4月开始执行,此前实行的1988年制定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同时废止。有记者注意到,现行规定是由人社部负责牵头修订,全国妇联、全国总工会都曾在修订过程中参与提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