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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首次建立城乡统一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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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教育部了解到,此次改革除了惠及农民工随迁子女,另外四类学生也将受益。如寄宿制学生保障水平的提高将惠及3000万以上寄宿制学生;随着民办学校将和公办学校享受同样的公共财政支持,1200万左右民办学校就读学生也将受益;保障水平的提高也将覆盖500万左右小规模学校的学生,重点是村小教学点的学生;此外,不论是在普通学校还是特教学校就读的特殊教育学生也将受益。
“这次改革在统一政策的同时,范围扩宽了,标准提高了,义务教育投入分项目分级分担的机制更加完善,可以说所有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都会在这一次改革当中受益。”陈舜说。
改革时间表:明年春季学期启动 分两步到位
余蔚平介绍,此次改革将分两步到位,2016年先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2017年统一“两免一补”政策。今后国家还将不断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根据国务院通知,从2016年春季学期开始,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中央确定2016年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为:中西部地区普通小学每生每年600元、普通初中每生每年800元;东部地区普通小学每生每年650元、普通初中每生每年850元。
在此基础上,对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生年生均2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继续落实好农村地区不足100人的规模较小学校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和北方地区取暖费等政策;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按每生每年6000元标准补助公用经费。同时,取消对城市义务教育免除学杂费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中央奖补政策。
从2017年春季学期开始,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生“两免一补”政策。在继续落实好农村学生“两免一补”和城市学生免除学杂费政策的同时,向城市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推行部分教科书循环使用制度,对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给予生活费补助。中央财政适时提高国家规定课程免费教科书补助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