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拿什么温暖你 低温下的劳动者
2016年1月11日,农历腊月初二,早上7点半,内蒙古自治区根河市,实时气温零下33摄氏度。
44岁的李淑霞在家中快速吃着早餐:一碗热气腾腾的小米粥,两个猪肉酸菜馅的包子。
饭后,李淑霞先在厚厚的毛衣外裹上一件棉袄,再套上厚重的外套,最后用帽子和口罩把头面部包得严严实实。
房门一开,寒风裹挟着白色雾气扑面而来,李淑霞出门上班去了。一路上,已经“胖”了一圈的李淑霞透过口罩呼出大口大口的热气,有点儿吃力地步行前往位于市区中央大街的责任路段。
李淑霞是一名环卫工人,她所在的根河市是中国纬度最高的城市之一。这里全年平均气温为零下5.3摄氏度,每年冬季都会有零下40摄氏度至零下50摄氏度的极端低温,素有“中国冷极”之称。
李淑霞在根河市做环卫工人十多年了,每年冬季都是她最发愁的时候。“夏天还好,一到冬天在外面时间长了,我的腰、腿就疼,感觉凉气顺着鞋底往身上钻,别提多难受了。”
李淑霞告诉记者,她的工友们大多都有风湿病、胃病,还笑称“这是我们环卫工的职业病”。
有着十年从医经验的安徽省合肥市外科医生张枫说,皮肤暴露在较冷环境中时间较长的话,身体会自动收缩皮肤、手指等的小血管,以利更多的血流到重要器官,这种自我保护措施让手指等很快变得更冷。如果不加强保护,产生冻伤现象在所难免。
记者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了解到,2013年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全国总工会联合发文公布了修订后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将“冻伤”列为新增的职业病之一。2015年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全国总工会联合发文公布了修订后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将“低温”列为新增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之一。
依照职业病防治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用人单位主要应该从“为劳动者配备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等9个方面做好低温环境工作的劳动者职业健康保护工作。
当记者问起当地环卫部门对在低温下工作的一线环卫工人的劳动保护情况时,李淑霞说:“前年给我们发了一整套棉服,从棉衣棉裤到棉鞋棉手套。今年又给重新量身高啥的,应该是要发新的了。”
“领过‘低温津贴’吗?”记者问。
“这个,真没有。”李淑霞说。
2015年12月17日,地处陕北高原的陕西黄陵县,北风凛冽。西安铁路局榆林车辆段工人雷刚和值班工友一起,进行晚7点到早8点的夜班值班,执行车站及附近停靠的所有货运列车车厢的检修任务。
“现在是一年中最难熬的时候,陕北冬季最低气温经常低至零下十几度,就是穿着棉袄棉裤,也挡不住冷风嗖嗖地往里钻。经常工作上一宿,身上没有一点热乎气。”雷刚说。
雷刚告诉记者,他每月能领5000多元工资,虽然不明白什么是“低温津贴”,但工资中有1000多元是“烤火费”。“工作强度大、天气冷,不过能发点‘烤火费’,感觉很温暖,觉得自己没有白白辛苦。”雷刚说。
不过,大多数在低温下工作的劳动者并没有雷刚这么好的待遇。记者采访发现,国有企业职工的低温补贴发放情况较好,有的发放现金,有的发放医疗卡,但对于非公企业职工以及临时工来说,冬天能发件大衣、发条棉裤就算是不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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