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收入稳步增长 落户取得进展
农民工有了更多“获得感”
(上接一版)
越来越多的农民工成为“新市民”
大部分城市把符合条件农民工纳入住房保障
谢红芬成为“新中山人”已满5年。来自广西钦州市灵山县农村的谢红芬,是广东中山市实行“积分制入户”政策后首批申请成功的外来务工人员之一。“现在回想起拿到户口的那一刻,还觉得特别幸福。”
“十二五”以来,我国以农民工市民化为核心的政策框架基本形成。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努力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印发《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了实施差别化的落户政策,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努力实现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的目标任务。目前,以农民工市民化为核心的政策框架基本形成,农民工发展进入了市民化的新阶段。
落户城镇不再是梦。户籍制度改革积极推进,全国已有27个省(区、市)印发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具体实施意见,普遍放宽了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的政策,不少大中城市适当降低了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的要求。“十二五”期间,大量农民工及其家属在就业地城镇落户成为新市民。
农民工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的范围逐步扩大。全国农民工随迁子女纳入政府财政保障的数量接近90%,其中在公办学校就学的比例保持在80%。2015年,全国除陕西、西藏外的29个省份,共有近8万名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高考。农民工居住条件不断改善,全国大部分城市已经把符合条件的、有稳定就业的农民工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负责人表示,“十三五”时期是推进农民工市民化的关键时期,今后还要着力推动农民工逐步实现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和在城镇落户,让发展成果更多地惠及全体农民工。(白天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