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中共陕西省委宣传部 陕西省总工会关于第三届“雷锋式班组、雷锋式职工”评选结果的公示
“创建雷锋式班组、争做雷锋式职工”活动是中共陕西省委宣传部、陕西省总工会在全省启动开展的规范化、制度化学雷锋活动。活动得到全省广大职工和众多单位的积极响应和热情参与,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模范人物。2015年3月,省委宣传部、省总工会启动了第三届“雷锋式班组、雷锋式职工”评选活动。经层层推荐、逐级申报,共收到申报材料60余份。经评审专家组近期组织初评、终评,中共陕西省委宣传部、陕西省总工会拟授予公安局新城分局汪勇(青年)志愿者服务队等10个班组“雷锋式班组”标兵集体荣誉称号,段君成等10位职工“雷锋式职工”标兵个人荣誉称号。
现进行社会公示(详见二、三版),接受对拟命名班组和职工有关情况的反映。必要时,将组织人员对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专项核查。同时,也欢迎社会各界对此项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公示时间:4月14日—4月20日
联系电话:029—87329839(传真)
联系人:张小丰
办公地址:西安市莲湖路389号陕西省总工会宣教部
2016年4月14日